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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据路透社(Reuters)5 月 6 日对 SpaceX IPO 注册声明摘录的分析,SpaceX 采用了一套将系统性侵蚀股东保护权利的公司治理架构。双重股权结构下,B 类股每股享有 10 倍投票权,且仅马斯克本人、其家族及"特定实体"可持有;B 类股一旦转让即自动降级为 A 类,进一步集中剩余 B 类持有人的权力。根据 5 月 4 日联邦监管机构备案文件,马斯克目前持有公司 42.5% 的股权和 83.8% 的投票权,上市后仍将保持超过 50% 的表决控制权。马斯克将同时担任 9 人董事会的 CEO、CTO 和主席,拥有任免全部董事席位、决定并购交易的权力——这也使未来与特斯拉合并成为可能;路透社指出,“唯一能解雇马斯克的人是马斯克自己”。SpaceX 还借助 2024 年从特拉华州迁册至德克萨斯州的机会,利用该州去年修订的《德克萨斯商业组织法》,进一步加强了对激进投资者和恶意收购的防御。 在股东权利限制方面,SpaceX 章程规定所有股东须"不可撤销且无条件"放弃陪审团审判权,并禁止对公司、董事、高管、控股股东及 IPO 承销商提起集体诉讼;争议须通过强制仲裁解决——仲裁条款此前在美国长期被禁,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(SEC)于去年 9 月才调整立场允许上市公司采用此类条款。若要强制提交股东提案,投资者须持有至少 100 万美元市值或 3% 股份,门槛远高于此前惯例。治理专家布鲁斯·赫伯特(Bruce Herbert)称此举"同时关上了投票之门、法庭之门和提案之门,在问责缺失程度上史无前例";宾夕法尼亚大学法学教授吉尔·费斯(Jill Fisch)亦称这是"最严苛的 IPO 之一"。尽管如此,分析人士指出,投资者面对预计史上最大规模 IPO——募资目标最高 750 亿美元、估值剑指 1.75 万亿美元——未必会却步,科罗拉多大学法学教授安·利普顿(Ann Lipton)表示,一旦 SpaceX 上市并计入指数,大多数基金经理将难以回避;业界还担忧此案将为 Anthropic、OpenAI 等创始人主导的 IPO 树立先例。 Ars Technica